弟兄姐妹平安。我们今天来一起思想的经文是启示录21:22-27,22 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 23 那城内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 24 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归与那城。 25 城门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 26 人必将列国的荣耀、尊贵归与那城。 27 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
第二圣殿在公元70年的被毁给当时所有犹太人(包括基督徒犹太人)以极大的震动。关于是否、何时、如何重建圣殿的讨论、筹划、努力从未停止,直到今天。既然约翰说他看见了新耶路撒冷,就知道读者们也会问及圣殿,何况前面的经文说“神天上的殿开了,在他殿中现出他的约柜”(启示录11:19)?然而,作者前文提到神“要与人同住”时,就已经预备了答案——不同于时空之内神要通过有形之殿,在永恒之中是“神亲自与他们同在”(启示录21:3)。
犹太人以夜晚开始一天,是因为混沌的黑暗本是人之常态,只不过在“要有光”的命立就立中,神开始了新的秩序,“光”因此成为了信仰的核心。遗憾的是,日月众星等受造的光体却成为了世人崇拜的偶像。在新天新地中,神的荣耀仿佛太阳升起的白昼,“羔羊为城的灯”让夜晚也不但不是漆黑无光,更是因为祂全然照亮,使得“在那里原没有黑夜”。如果是因为日月之光,人得以看见受造的万物,那么因为神荣耀之光,人所得见的是造物主,所见之人——哪怕是君王,都“必将自己的荣耀归与那城”。
如果因为没有黑夜而无需关闭城门,那么“城”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因此,这个2400公里立方的“新耶路撒冷”极具象征意义,即用当时的读者所能捕捉的信息描绘永恒中的“概念”——在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能够想象的极致的美善。这种美善如此完全,以至于容不得任何污秽、可憎、虚假,“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按照我们对约翰的认知,前后二者绝对不会是因果关系,或者说不是因为我们洁净、未作恶才被写入到生命册上。相反,这是我们的盼望:因为祂早已经将我们名字写入了羔羊生命册,神将引领、改变我们有朝一日如祂那样的美善。
我们来一起思想三个问题,
第一,请就今天的经文和灵修内容分享你在圣灵里的感动和看见。
第二,今天的我们“在城的光里行走”是行在祂的话语之中。请举生活中的经历,分享祂的话语是如何作你“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第三,一种理念是因为洁净、不作恶而被记入生命册,另一种理念是因为被拣选已经记入生命册,而在恩典中最后进入完全。二者在内在感受和外在表现上有什么不同?
我们来一起祷告:永生的神,全能的主,你赐给我们你的话语,让我们得以行在光中。你更是将我们的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让我们活在爱里。就求你的光不断照亮,你的爱不停温暖,直到我们如同你那样的美善与完全。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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