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姐妹平安。我们今天一起来思想的经文是传道书5:4-7,4 你向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他不喜悦愚昧人,所以你许的愿应当偿还。 5 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 6 不可任你的口使肉体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说是错许了。为何使神因你的声音发怒,败坏你手所做的呢? 7 多梦和多言,其中多有虚幻。你只要敬畏神。
传道者之前以禁止性的语气吩咐听者在神面前“不可冒失开口,也不可心急发言”,现在若是听者已经“向神许愿”,他继续吩咐到“偿还不可迟延”。这里的表述与申命记23:21几乎一致,但二者所给出的理由略有不同。传道者说是“因他不喜悦愚昧人”,申命记则更为强硬——“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你若不许愿,倒无罪”(申命记23:21b-22)。从“偿还”、“追讨”这些用词来看,“向神许愿”让许愿者在神面前成为了一名债务人;不履行还债义务、或不及时履行,成为了神不喜悦的愚昧人,而且是有罪。这也是为什么传道者说“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
如果人借着口许愿,但使肉身怠于履约,则是“任你的口使肉体犯罪”。或许人会为自己找借口,在祭司(原文是“使者”)面前承认说错了。“错许”中的“错”在原文是指非故意而为之的错事。换言之,许愿者说自己向神许愿是出于过失——“冒失开口”、“心急发言”的结果。使神发怒、并通过“败坏你手所做的”来追讨许愿者的,不是许愿的声音(那只是出于愚昧),而是“说是错许了”的声音。既然“许愿不还”在神眼中是有罪,许愿者不能假借错许而轻描淡写地一掠而过,因为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7)。
传道书5:3说“事务多,就令人做梦;言语多,就显出愚昧”。结合上下文,传道者的意思是一个人事务繁杂就会多梦,内心愚昧就会在神面前冒失开口、错误许愿。传道书5:7再次回到“多梦和多言”,说“其中多有虚幻”——无论是因事务而多梦,还是因愚昧而多言,这些都是虚空。那人当如何行?传道者说“你只要敬畏神”。既然“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原本在神面前冒失开口的,可以安静寡言,因事多忧愁而多梦的,可以安然入睡。
我们来一起思想三个问题,
第一,诗篇15:5说神所喜悦的人乃是“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你认为一个不惜代价守约的人,是否会更容易摸着神的心?如果是,为什么?
第二,你是否在神面前许过什么愿?后来怎样?
第三,敬畏神的属灵操练之一就是默想祂的威严伟大。有什么样的默想可以帮助你更深地认识神的威严?
我们来一起祷告:耶和华啊,祢向约伯启示祢自己之后,他在敬畏中说“谁用无知的言语使你的旨意隐藏呢?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唯愿我们因认识祢的威严伟大,同样可以心生油然地敬畏,就在祷告中更多地是快听,而非多言。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祈求,阿们。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