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平安!今天我们读和略讲《利未记》8章14到36节——
他牵了赎罪祭的公牛来,亚伦和他儿子按手在赎罪祭公牛的头上,就宰了公牛。摩西用指头蘸血,抹在坛上四角的周围,使坛洁净,把血倒在坛的脚那里,使坛成圣,坛就洁净了;又取脏上所有的脂油和肝上的网子,并两个腰子与腰子上的脂油,都烧在坛上;惟有公牛,连皮带肉并粪,用火烧在营外,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他奉上燔祭的公绵羊;亚伦和他儿子按手在羊的头上,就宰了公羊。摩西把血洒在坛的周围,把羊切成块子,把头和肉块并脂油都烧了。用水洗了脏腑和腿,就把全羊烧在坛上为馨香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他又奉上第二只公绵羊,就是承接圣职之礼的羊;亚伦和他儿子按手在羊的头上,就宰了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又带了亚伦的儿子来,把些血抹在他们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又把血洒在坛的周围。取脂油和肥尾巴,并脏上一切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并右腿,再从耶和华面前、盛无酵饼的筐子里取出一个无酵饼,一个油饼,一个薄饼,都放在脂油和右腿上,把这一切放在亚伦的手上和他儿子的手上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摩西从他们的手上拿下来,烧在坛上的燔祭上,都是为承接圣职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摩西拿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是承接圣职之礼,归摩西的份,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摩西取点膏油和坛上的血,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使他和他们的衣服一同成圣。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说:“把肉煮在会幕门口,在那里吃,又吃承接圣职筐子里的饼,按我所吩咐的说(或作“按所吩咐我的说”):‘这是亚伦和他儿子要吃的。’剩下的肉和饼,你们要用火焚烧。你们七天不可出会幕的门,等到你们承接圣职的日子满了,因为主叫你们七天承接圣职。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华吩咐行的,为你们赎罪。七天你们要昼夜住在会幕门口,遵守耶和华的吩咐,免得你们死亡,因为所吩咐我的就是这样。” 于是亚伦和他儿子行了耶和华藉着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利8:14-16)
感谢主,让我们来看到第一任祭司就职的仪式!在这里,我们看见主要是献了三祭:一是赎罪祭,二是燔祭,三是平安祭,最后就是七天要重复,不可以离开,要在会幕门口来吃。这4部分让我们看见当时献祭的整个过程比较繁琐,比较详尽和严肃。从这里。我们看到主耶稣一次献上直到永远是多么给我们带来释放,给我们带来感恩!因为你看当时的整个过程是多不容易!我们越研读,越感恩。你有没有这样的体会?
首先是赎罪祭,这应该是旧约第一个献上的赎罪祭。在摩西之前,我们看没有清楚地说明献的是赎罪祭,一般都统称为燔祭。这里也是一场特别的赎罪祭,因为第一位祭司亚伦还没有开始执行祭司的职任,这个时候是由摩西来献上的。因此,你就可以看到摩西代表基督,代表神,所以摩西管理以色列不能当成家长制,其实就是神在百姓中间管理这么一个含义。在这里,我们也看得出来。在这里,很有趣的就是,跟前边的指示比,这里祭牲的血没有带进会幕抹香坛的四角。为什么?我认为应该就是在这里承接圣职之前,祭司没有进圣所,所以圣所没有受污染,圣所内的香坛就不必用血来洁净。
接下来,就是献燔祭。燔祭的意思就是“完全奉献”。这里献燔祭的程序跟前边指示的是一样的。当然,这里只是亚伦还没有完成承接圣职的典礼,仍是摩西暂时代理祭司的任务。
接下去就是献承接圣职的平安祭。承接圣职的平安祭方式跟前边大致相同,摩西就像前两祭一样,担任祭司的职任,承受摇祭的部分。但祭牲的血运用方面跟平安祭有所不同。通常,这些血只洒在祭坛的周围,但承接圣职的血却抹了右耳、右手的拇指和右脚的拇指,也弹血在亚伦的衣服和他儿子的衣服上,然后才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右边表示尊贵。
在这里,让我们很感动的就是神把亚伦跟接受祭司任务的亚伦的儿子当成圣洁的器皿,也要承载从神而来的恩典。这是何等感恩。神把我们分别为圣,让我们去服侍他,藉着亚伦的分别特别表明出来。
在这里我们看,举祭和摇祭应该是都一样的,因为跟前边来比较的时候发现它们两者的称呼和动作可以混用、互用,动作可以或前、或后。平安祭的右腿应该归给祭司,在会幕处煮了吃。但是这次却烧在坛上。为什么会有差异呢?因为祭司是这一次的献祭者,祭物的举祭和摇祭的部分不能归给献祭者,所以就烧给耶和华。
我们看见整个弹血、弹膏油的次序跟前边也有一些区别,这应该是承接典礼的适当的逻辑顺序,因为24节说明抹右耳、右手、右脚、拇指后,摩西将余剩的都洒在坛的周围了,所以就没有血可以弹了。所以《利未记》实际上就是一个承接圣职典礼的逻辑性的记载,用倒膏油在头上开始,以弹膏油和血结束,强调亚伦承接圣职都是在神的恩膏之内。
完成了浇油膏,弹膏油和血,献上各祭之后,接下去,承接圣职的典礼还没有完成,亚伦和他儿子要像一般的平安祭奉献者一样来吃祭肉。他们吃祭肉的地点,不可以回家,也不可以在会幕里面,因为他们还没有成为正式的祭司,但是经过膏立之后也不再是普通的信徒了,也不可以回家吃,就在会幕门口吃,藉着这样的吃他们就有了公开聚会和见证。当然,他们是不是一连七天都只是在吃祭肉呢?只是停留了7天?像第一天举行的仪式后边就不需要举行了吗?我们仔细来研读觉得应该是每天都举行,因为你看前面只弹了一次血,意味着后边6天也得弹。所以按照今天的看法就是蛮麻烦的,7天不断举行。当然这就表明了祭司产生何等不易,何等神圣,也让我们看到主耶稣做大祭司一次献上成全直到永远是何等宝贵!
另外,透过这部分,也让我们看见,每一个信徒都是神的圣洁器皿,都是神的广义上的祭司,因为我们就是神的祭司国度,所以我们应该分别出来,特别为神的国里去拓展,为神所用,这是理所应当的。再就是,这部分也强调了圣职的重要。《以弗所书》第4章告诉我们,教会里面有特殊的职分,像使徒、先知、传福音的,当然也有常规的职分,像牧师、长老做教导牧养的工作,同时还有执事,这一切都是神设立的圣职。这样的圣职也表明要代表神来办理弟兄姊妹的事,同时也把弟兄姊妹的需要带到神面前。到今天,神特别看重他的国度的服侍,从而特别拣选一批人来格外隆重、严肃、认真地进行。这是何等重要。所以我们看见神的话还是非常感人的,尤其是藉着整个这样的典礼,就让我们特别心被恩感,也归荣耀给我们的神,也特别重视神今天在我们中的作为。愿神赐福恩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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