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主内的弟兄姊妹和各位朋友,平安!今天我们读和略讲《利未记》22章17-33节——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肾子损伤的,或是压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骟了的,不可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却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你们的神。我是耶和华。”(利22:17-33)
感谢神让我们读到祭物的奉献条例。在这里,我们看到一开始就说“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利22:18)。这里的“寄居”跟上文刚刚提到的“寄居”不是同一个希伯来词汇,这里显然指的是寄居的外人,毫无疑问指的是在以色列境内常驻的外邦人,这里也提到说“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利22:18)。我们在这里也看到说,原来作燔祭也可以分为许愿的和甘心献的两种,一般的是平安祭才分为许愿和甘心献的,还有为感谢献的,就是说,平安祭分为三种。燔祭一般都是甘心献的,所以这一节讲所许的愿大概是指为了献还愿、平安祭而一起献上的燔祭。
那这样的献,“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利22:19)。在这里,原文的意思是“要将没有残疾、公的牛或绵羊,或是山羊献上”,也就是说,燔祭必须得献上公的祭牲。当然,平安祭无论公母都可以献,所以没有提公的。
甘心献燔祭,只有这样才蒙悦纳。要按照你们的喜悦的心愿,必蒙神喜悦。这是强调燔祭必须献得甘心乐意。这给我们很大的提醒,就是说,我们去祷告、读经、礼拜,千万别当成任务,而是要甘心乐意、欢欢喜喜,甚至欢天喜地,一定要有这样一份情怀和情绪在。但是“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利22:20-21)至于哪一些是有残疾的,里边就列出来,像“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利22:22)。所以,神的规定还是凭着经验去看。
“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利22:23)在这里,我们却看到,神还是有所区分的:燔祭的要求比较高,甘心祭因为是个人自愿献的,所以在这里就提到说“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是可以献的,也就是说它们的肢体比如说腿一根长一根短,或者是长得不匀称这一类的祭物不能当成是它们有残疾对待,可以献作甘心祭。我们就看到有这样的规定。同时也提到那些阉割的动物不可以献祭,因此在以色列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意思很清楚,就是不可阉割动物,哪怕是不献祭也是不可以的,可见上帝是对以色列人养牲畜是有规定的。
而且,“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利22:25)。它的意思就是说,不能从外邦人的手中买这样的牛羊来作祭牲献给神。因为有的人说这是做买卖买来的,并不是自己养的,所以没经过长时间的观察等等,这会成为一种借口。所以神也提醒说你不要从外邦人手中作为商品买过来就忽略了这样献祭的条例。你在买,如果存心要献祭的话,必须得看清楚,千万不要一步一步地就说只是想买过来作为商品,后来又转献给上帝,结果就发现有一些残缺、残疾,但是既然买来了又退不了,所以就献上算了。这种将就的心理,神也是不允许的。
我们看到上帝也有特别的规定,就是“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利22:27)。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当然是对生命的高度尊重,因为刚刚出生七天的幼小牛羊当跟着母牛母羊,有机会吃奶和成长,而不应该一生下来都没有享受这个世界的任何好处就被献上了,尽管表面上是在献祭,但实际上也是对幼小的崽子非常不公平,由此可见上帝很看重这个世界普遍的恩典,也高度尊重每一只动物。
同时,经文也提到说“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利22:28)。这里有两个含义:首先就是要尽可能留着母,这样它可以多一点繁殖,好有更多的牲畜能够生出来;另外也是高度尊重生命,因为同日献母和子显得比较残忍,所以神不要人这样做。
“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利22:29-30)可见在平安祭中的感谢祭很重要。我们前面讲过,平安祭不是分为还愿祭、甘心祭、感谢祭吗?在这三种祭中,上帝看感谢祭很重要。这也给我们很大提醒:弟兄姊妹,当神带领你,你对神的感谢不要过夜,要当即向神有表达,要在神面前及时地表达,就像在这里说“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利22:30)。这就让我们要诉说主的恩典,常常为主作见证,心被恩感,口唱心和!
而所有这一切要谨守遵行主的诫命,因为他是耶和华,是跟我们立约的神,所以不可亵渎神的圣名,神要在以色列中被尊为圣,而且也是要让以色列的百姓成圣,因为是神把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他们的神,他是耶和华。
透过这一部分祭物的神圣,我们看到跟对祭司身体状况的要求是一样的,那么在这里也要求祭物是没有残疾、没有瑕疵的,所以这里就预表着基督作完美的祭物、没有瑕疵的祭物,所以《旧约》就以这指向新约主耶稣如何作了我们完美的祭物。而上帝对新约的圣徒也是要求我们要纯全、没有瑕疵,也要求教会没有皱纹、玷污等类的瑕疵,能够被上帝用水和道来洗干净。所以必须要力求完全,同时也要把对神的爱放在各类行为之上,所以要来专心致志跟随神,好能够体现出对神的爱的最高奉献。当然,在这里也让我们看见对生命的尊重,甚至包括对各样的动物的生命也要高度尊重,因为我们的神是有怜悯、有慈爱的神。愿神赐福恩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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