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平安!今天我们读和略讲《利未记》22章1-16节——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凡身上有污秽,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亚伦的后裔,凡长大麻风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物”或作“人”),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利22:1-16)
这部分就讲到怎么样处理圣物,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1-9节讲的是那些不适合吃圣物的祭司。比如说讲染了污秽的祭司怎么样来处理不可吃圣物的事;第二部分就讲祭司家里的人,有不可吃或者可吃圣物的情况,到底有什么样的规定。
在经文中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的圣物。“远离”翻译得不正确,原文的意思是“奉献”、“分别归神”。所以直译的话就是要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的圣物保持奉献给神的状态”。也就是说要慎重处理奉献给耶和华的圣物。如果要亵渎了神的圣物,或者祭司身上有污秽就吃了圣物,应该怎么办呢?要在耶和华面前剪除。我们前面讲过“剪除”这个词要看它的上下文,有时候是把人赶出营外,有时候是要治死。在这里是特别提到要从耶和华面前剪除,因此它的实际意思是指要革除祭司的职务,不可以进到耶和华面前的圣所。可见上帝是要求以色列百姓守他所吩咐的,而所谓守他所吩咐的,实际上是在讲要守神所吩咐当守的。
而祭司的家人到底是怎么样来规定如何吃或者如何不吃?经文就特别提到说在祭司家里的外人不可吃圣物,这外人是指不属于亚伦子孙的人,他们是一切非祭司的以色列的平常人。那在这里也提到说凡是寄居的,也就是指在祭司家中暂住的宾客,不是利未记常用来称呼外邦人在以色列境内常住的那样的一种寄居者。
这里也提到说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这里尽管没有提到应该按照赎愆祭的规定,选一只公绵羊作为献祭来使用,但我们相信说他既然要求原数加上五分之一,是按照赎愆祭的规矩来做的,所以他也得选一只公绵羊作为赎愆祭。我们就看见这吃喝看起来是很小的事,但是在神的眼中却是大事,因为这一切都已经分别为圣来归给神了。因此我们就想到以利的两个儿子他们所犯的罪是何等的可怕!
整个《利未记》21章是提到祭司的神圣,而22章就开始提祭物的神圣。而祭司必须谨慎,不可以非法使用以色列人奉献给上主的圣物,他们必须完成了所规定的洁净程序,以及等到诊断不洁净的期限结束,比如说有时候必须得等到傍晚才可以。而不洁净的祭司被暂时取消资格,跟不洁净的平民、献祭者被禁止吃平安祭的食物都是同样的原则。而不洁净代表人类的这种被罪污染的朽坏,所以这不洁净不可以接触到神的神圣,因为神是圣洁公义的,要击杀一切的不义。
在祭司可吃什么的规定中,22章8节禁止祭司吃那些不是人手宰杀的动物,因为它们是非自然死亡的,或被其他动物所杀的。祭司要合乎的标准比平民高多了,因为平民百姓吃了这些牲畜,会导致轻微的不洁净,但这仍是容许的,我们在17章15节看到过。虽然祭物中至圣的部分,必须在神圣的场所内,由负责礼仪的祭司自己吃,或是由祭司家庭的男性成员吃,但是祭物中的圣物的部分,却可以和家庭成员来分享,作为他们的养生之物。22章10-13节说明了,祭司家庭谁可以吃,谁不可吃的界限。根据5章16节已经设定的程序,如果有不合资格的人无意中吃了,就必须按照赎愆祭的原则来作出补偿了。就像22章2-9节那样,第15-16节就告诫祭司不要亵渎百姓献上的祭物。第16节也补充说,假如祭司真亵渎了,就是容让百姓吃他们献上的属于祭司那份的祭物,祭司就会使以色列人承担罪愆的罪责,需要来作出补偿。
在这里的规定中,我们就看见对于祭司的要求,总的来说是比较高的。为什么呢?因为祭司既在民众为首,这正是21-22章的基础,就说明无论人或物,越接近圣洁的神,需要越高的圣洁标准。正如食物分为圣的和至圣的,祭司家里的人只要是洁净的,就可以在家中吃圣物,但是至圣的物要求比圣物更严谨。只有亚伦后裔的男丁必须在洁净的情况下,在会幕的圣处来吃。
同样,神对祭司的要求比普通以色列人为高,除非为了至亲,不可为死人沾染自己,妻子不可以是妓女,也不可以是离过婚的被休的夫人。至于大祭司,既然是兄弟中身份最高的祭司,所以他的要求更高,甚至连父母死亡也不可吊丧,婚姻的对象只限于本民众中的处女。
这就说明了《路加福音》12章48节的原则——“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这是神的一个属灵的原则规定。这也特别提醒我们,在神面前你我都有了丰富的领受,因此更应该活向神,也活出神的公义、圣洁的要求才对。愿神赐福恩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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