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平安!今天我们读和略讲《利未记》第20章9-21节——
“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要归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
“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与继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亲,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人若与男人苟合,象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这叁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利20:9-21)
这一部分开始讲家庭婚姻的罪,由此让我们看出家庭、家族里边这样的身份和婚姻生活以及人伦生活圣洁的重要性。前面我们讲过因为它放在整个这一章的核心位置,也是来提醒说圣洁生活的保障是透过家族来确保的,也是藉着家族往下传承的。若家庭这个器皿败坏了,就把上帝给的美好之事变成了丑陋之事,也格外败坏到无以复加,会让上帝特别愤怒。
透过这一部分我们要特别明白,作者是先强调它严重的刑罚的罪,先是总要治死的罪,就是10到16节。然后是从民中剪除的罪,是17到18节——可见从民中剪除并不意味着就要把这人治死,有可能是让这人离开宗教和社交的生活。最后就是无子女而死,也就是上帝会显出藉着他们没有子女不能生育来提醒他们的罪是如何让他们自己蒙受羞辱的。当然,我们不能说因为没有子女就认为这一定是神的惩罚。但在这里提到说既然有这样的罪,上帝会通过这样一种后果,让人知道人种的是什么收的就是什么。所以我们就看到这样的编排是有顺序的,也有上帝的态度在其中。
不过有几个地方,我们要回到原文仔细来看。尤其是前边我们讲过,就是在女性月经期间来交合,在这里说要剪除。其实在原文中是指她下体流血,而不是指的月经期间。这个翻译本身是有问题的。
在这里也提到,就是咒骂父母的话要把这人给治死,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这个咒骂父母是指恶意的、充满怨恨的、带着论断的心诅咒和辱骂,它是“荣耀”的反义词。也就是《出埃及记》20章12节“当孝敬父母”就是在原文中使他们“受尊重”,就是“荣耀父母”的意思。咒骂父母就是蔑视权威,轻蔑和辱骂的举动就是公然违背上帝透过家庭指定的权威代表。从上帝的眼中来看,这是极为严重的罪行。所以我们中国人也常说:“百善孝为先。”就是说,各种各样的善事中孝敬父母是放在首位的,这也被称为人伦之首。
为什么《圣经》这么重视这一点?就是因为每一个人在家里边首先是从接触父母开始的,不管是人的生、养和育,都跟父母有着密切关系,若对身边的上帝的代表都毫无敬畏之心,何谈去尊敬上帝?所以在这里才把这一个放在首位来强调,也藉着这样的强调,让我们知道不只是外在行为上要对父母有礼貌,更是内心深处要真诚地认定上帝藉着父母行使上帝自己的权柄,也让我们在父母身上看见上帝的爱、权柄和养护之恩,所以归荣耀给上帝。所以本质上不是去荣耀父母,乃是去荣耀上帝。
因此整个人伦之首若持守住了,就让我们知道要各归各的本性和各归各的位置,也各守各的圣洁。这正是这一段所特别提到的。我们看到很多时候人没有尊重上帝的权柄,没有守住自己的本性,以致有同性恋的可耻的性行为。还有,没有守住自己的圣洁,以致有了各种各样污秽的、甚至乱伦的事。所以神就特别提醒怎么样来守住我们的本性,守住我们的位置和守住我们的圣洁,这都需要跟神有活的交往,从而来尊敬这一位设定这一切基本人性和人的位置以及人的圣洁地位的神。
今天这样的社会是反叛的、对抗的社会。很多人以反叛、对抗、反权威、反秩序为荣,但这实在不合神的心意,上帝让我们在爱和怜悯中成长。一个人只有学会了敬重上帝,才能够真切地去关爱他人,也只有真学会了关爱他人,也才能把自己放在一个合宜的位置。若我们反了,把自己放在神的位置,以自我为中心去看待周围的一切,这个世界就是一个何等奇异、颠倒的世界。所以帕斯卡尔说,人人都在埋怨,人人都在本着良心做着坏事,却以为自己既出乎真诚,那就是在做好事。这是一种何等奇异的颠倒的图景!
所以,希望我们回到神的心意,回到我们的本性,回到我们的本位,也守住神给我们的圣洁。愿神赐福恩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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