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和各位朋友,主内平安!今天我们读和略讲《利未记》第18章的19-23节——
“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她的下体,与她亲近。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也不可亵渎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华。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利18:19-23)
这一部分主题很集中,是谈不圣洁的性行为。在这里首先提到,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她的下体与她亲近。我们前面提到过,这里谈的不是女人在经期与她发生性关系之后所要面对的后果。在前面我们提到,在经期发生性行为,男人要不洁净七天,已经有了处理的方式,所以这里按照希伯来原文,应翻译为“不洁净的污秽女人”,其实跟行经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知道行经是生理的问题,在这里谈的其实是不圣洁的性行为,是道德性的问题,而且两者处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我们也要从上下文和原文来看清楚,这里其实提到的是不可以跟“肮脏污秽的女人”有性关系的,显然就是指向在婚姻之外的,尤其是那些嫖娼或者是与婚约外的女人行奸淫的事。这里也提到说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那吕振中翻译得非常好:“不可跟你同伴的妻子同寝交合。”这是非常忠于原文,也非常文雅地表达对不正当性交的厌恶。
下一节经文提到,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于摩洛。在这里,摩洛显然是外邦神的代表,在原文中有“王”的意思。所以从原文跟上下文来看,这里是以摩洛作为拜偶像的所有的那一类的神。这里提到,不要让儿女成为拜偶像的神的庙妓或者男妓。因为在迦南人的风俗中,他们常常给外邦的神明蓄养了很多的妓女或者男妓,当男人来的时候会有妓女来伺候,女人来的时候会有男妓来伺候,他们用这种在外邦神明面前的交合来表达向外邦神明的献身,借着性来表达自己所谓的奉献精神。这实在非常荒谬到把上帝给的婚姻之内的性美好变成了肮脏的宗教贿赂、交易。所以,我们在这里就看到《圣经》明确禁止,也特别厌恶这样的行为。
在这里也特别提到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因此从《圣经》来看,男和男行同性恋的苟合之事,或者女和女行同性恋的苟合之事,在神眼中都是可憎恶的,因为这也是逆性之事。
接下去谈到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这实在非常恐怖,因为人是照神的形象造的,而兽没有神的形象,人跟兽淫合,就严重逆性并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其实男和男的苟合,女和女的苟合,男人跟兽的淫合,女人跟兽的淫合,这几样从《圣经》来看,都是逆性的事。所谓“逆性”就是“逆着本性”,从心灵深处你就知道这是污秽、肮脏的。
从《圣经》来看,上帝造男人就是男人,造女人就是女人,让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结成美好的婚姻关系,这是合乎本性的,也是合乎良心、清白的,一旦越过了这样的界限,从《圣经》来看,就是在反抗神对人性和兽性之间的基本界限,也是在反抗男女有别的基本界限。所以《圣经》告诉我们说,上帝看为逆性之事,乃是表明上帝造男人就是男人,造女人就是女人,造兽就是兽,因此各从其类、各类有别,背后有上帝美善的安排。人若逆了本性,也等于是逆了美善,也等于是抵挡上帝本身。
所以这些事并非小事,在神眼中乃看为大事,因为人藉着逆乎自己的本性行动,就已经在向上帝宣告自己的主权,这意味着一个人自以为神、自以为义、自以为王,就等于在宣告神也管不了他,实际上就是实践中的无神论者,这也恰好合乎人犯罪的本性的欲望,也就是被罪玷污了的本性的欲望,就是要自己关起门来去寻欢作乐的王,不要让上帝插手,也不要顺着上帝的旨意来生活。
所以在这一部分,借着不圣洁的性行为来提醒人,当藉着婚姻中美好的性来敬拜神,也藉着各回本性、安分守己向神表达敬畏和感恩,因为神没有把不能担的逆乎本性的重担给人,只不过是罪玷污了人,使人在不当之事上有非分之举,从而宣告自己不应该有的主权。这实在是爱的误置,也就是一种错误安放的爱,就使罪和爱联姻,造成了一种淫荡的放纵,也是一种无神的造反,神最终一定会审问。愿神赐福恩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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