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平安!今天我们读和略讲《利未记》17章8-16节——
“你要晓谕他们说: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献燔祭或是平安祭,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那人必从民中剪除。“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它的血来,用土掩盖。“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洁净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为洁净。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17:8-16)
这段经文是特别核心的一部分内容,紧接着赎罪日经文。这里也特别提到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所以血是神圣的,也能赎罪,所以就特别让我们来想到主耶稣基督如何作那真正的唯一的替罪羊,藉着流出来的血使我们得蒙饶恕、遮盖和怜悯,所以我们要明白这一章的字词和意义,避免误解神的心意。
首先,我们在读这一章和略讲这一章的时候,首先要提醒的就是这里不单是对以色列人说话,也是对寄居他们中间的任何外人,这就说明了神的律法的普遍性。只要在以色列人中间的人,愿意的话都可以遵照神的律法来献祭和行动。所以,这就让我们看到律法真不是捆绑人,乃是明白主的心意,让人有路可走。
当然,在这里,特别重要的就是关于血的主题。我们首先要明白它是跟赎罪日连在一起讲,这里谈到吃不吃血的问题,并不是一个饮食习惯的问题,而是具有重要的神学意义。因此,今天读的这部分经文,前部分是讲祭牲的血要倒在祭坛那里,而猎物的血要用土掩埋,而不按照神的命令、吩咐去做的,神就要向他们变脸。所以这给我们非常大的提醒,也就是这作为《利未记》最重要的经文的讨论,解释血的赎罪的价值,其神学价值是非常高的。
而为什么不能吃血?它是作为宗教的礼仪和神学意义来提醒的,因为活物的生命就是这血,血成为生命的象征,那血流在坛上代表献上生命,所以只有上帝有生命的主权,人是不可以来僭越和亵渎神的。这样的神学意义和教训就使得我们在领受的时候必须得小心和谨慎,也按照神的吩咐去思考。
当然,这一章最突出的就是关于血的神学的思考,也就是《旧约》的时候多次提到不可吃血,那么《利未记》是作为礼仪和洁净的条例。按照《希伯来书》9章10节的说法:“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因为基督应验了《利未记》一切教训,食物洁净的条例也已经不再有预表的约束效用了,献祭的礼仪也不需要来举行了。按照这样的类推的话,《利未记》吃血的禁令也应该不再成为新约信徒的约束,所以新约信徒似乎是不再受不可吃血禁令的这样一个约束了。
当然,很多人就提议说早于《利未记》,在挪亚时代上帝就宣告不可吃血,所以吃血不是纯粹的礼仪预表,似乎也有道德命令,更何况在新约耶路撒冷大会的时候,讨论外邦信徒和犹太基督徒关系的时候,也特别写下命令说禁止吃血,所以吃血的问题到今天还很突出。所以我们就回到《圣经》来梳理一下。
首先是挪亚时代,我们看到上帝吩咐说:“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9:4)这是《创世记》9章4节明确地提醒的。在这里,这一禁令我们就特别参考吕振中比较直接的翻译:“惟独带生命的肉,就是带血的肉,你们却不可吃。”所以在这里特别强调血和生命是连在一起的,血象征着生命,所以吕振中很正确地翻译出来了,就是带血的肉。因此按照这一节的原义,就是上帝并不是直接在说禁止吃血,而是明确地来说不能吃活的肉,因为生命是属神的,所以在这里提到的是不要像那种茹毛饮血、凶残地生吞活吃,甚至将动物生着就吃,表示对动物永远有主权的惟独是上帝,不让生命归给赐生命的主这是要禁止的,因为这侵犯了神的主权,也就是我们看在挪亚时候这个吩咐背后的道德含义其实是一个敬重生命的含义,它跟这个饮食的条例作为洁净礼关系并不大,它所禁止的是一种野蛮残暴的践踏上帝主权的行为,所以“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9:6)这都表明了它的道德含义。
到了《利未记》提到不可吃血,更多的是防范亵渎神圣,因为血就有预表的意义了。《希伯来书》很清楚地提出这种预表的意义,在10章29节说:“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当然,在《利未记》中提到禁止吃血的背后还有敬拜的意义,因为我们看到不可吃带血的物,尤其在《利未记》19章是跟“不可用法术,也不可观兆”等相提并论的(参利19:26)。所以,在这里就是特别提醒说不要用外邦偶像法术的方式来敬拜神,因为外邦的敬拜的含义中认为他们的偶像是吃祭牲的脂油、喝他们的酒,甚至吃他们祭物的血,所以以色列人在敬拜中必须分别为圣。
同时,我们在整个《旧约》中看到上帝禁止吃带血的物,它也是具有献祭的含义。因为扫罗在追杀非利士人事件中,百姓不是吃了带血的肉吗?后来作为补偿就赶紧用大石头滚来作为祭坛,在那里宰杀牛羊,就可见它的原因是没有在祭坛上宰杀牛羊,所以立刻筑坛来补救,这是跟献祭有关的。
而《撒迦利亚书》9章7节也是视带血之肉为可憎之物,那这个可憎之物也是提到说这种带血之肉是不合敬拜标准的,所以保罗也提醒说,当这吃食物跟异教崇拜有关的时候就不要吃,在《哥林多前书》10章19-22节多讲是非常清楚的。
到了《使徒行传》15章耶路撒冷大会的时候就特别提到“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20),在这里我们要明白,它所处理的是行割礼是不是必要?是不是靠行割礼得救?这是会议的缘起。它所处理的也是犹太基督徒跟外邦基督徒的关系,所以使徒们吩咐的这4件事是犹太人所特别看重的,所以才要调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在这里就看见在禁令中说禁戒偶像的污秽。这禁戒偶像的污秽显然在下文就解释了,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所以保罗很清楚地来提醒说如果信徒在庙里,或者不信的人误会,就不要吃祭偶像的物。但是可不可以吃祭偶像的肉呢?保罗认为是可以的,只要不绊倒人!所以在这里它关乎的是背后的有没有拜偶像的问题,所以《使徒行传》记载的吩咐中,我们看见使徒们没有清楚地说明禁止吃血,《圣经》只说是禁戒血。我们看得很清楚。因此,在这里的血,最普通的意思就是暴力产生的死亡,或许是宰杀献祭,或许是谋杀,所以使徒们禁止没死的牲畜,重点是在于凶残,而禁血则是防止暴力。所以有的翻译就说:“他们禁戒拜偶像,禁戒奸淫,禁戒杀戮。”
所以,我们综合来看的话,就是吃血的道德意义是表明了敬重生命,不要用凶残虐待的饮食方式,这是神所不喜悦的。而吃血的预表意义是指向基督一次流血完成了旧约预表那个血的功效,那牛羊的血不再有预表的价值,所以吃不吃血的事对赎罪计划毫无影响。吃血的宗教意义就是禁止拜偶像,这是神所绝对不允许的。
如果吃血只是一种饮食习惯,那就要参考食物条例的神学教训,按照《罗马书》14章2-6节,13-23节,《哥林多前书》10章23-33节,《歌罗西书》2章16节等经文的原则,在不亏缺神、不绊倒人的情况下,凡物都可吃。所以吃血的关键是在乎属灵意义,不在乎血的化学成分。因为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6:53)所以,在属灵意义上,信徒要有积极的思想,按理吃主的身、主的血,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如果“不可吃血”是个禁令的话,主也不会用禁令作为属灵的这个含义的提醒。所以我们要带着信心与主进一步合一。
当然,话又说回来,既然很多人因为信心软弱,认为就是不应该吃,这个时候新约的信徒为了爱的缘故也最好不要吃。如果要说到神学的原因,我们得明白它里面的含义,也让我们知道《利未记》17章其实所指向的是基督的宝血的功效,里边有生命的价值。愿神赐福恩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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