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姐妹平安。我们今天一起来思想的经文是约翰一书5:14-17,14 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甚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15 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 16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17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在约翰福音中,主耶稣曾经教导说“你们若向父求甚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6:23)因此,今天我们的祷告都会以“奉耶稣的名”结尾。但一些读者过度解读,错误地理解为“耶稣”的名字“法力无边”,只要使用这个名字就有求必应。但使徒约翰在此纠正他们的观念,指出“奉耶稣的名求”乃是如祂那样照神的旨意祈求。其实,在前文中他已经说过“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约翰一书3:22)。如果有神的儿子在他里面的信徒,自然会如祂一样爱弟兄以至于甘愿为之舍命,这是“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的大前提。
如果十字架是人类救赎历史的高峰,客西马尼则是高峰前的渊谷。这在亚伯拉罕献以撒的时候就已经预示了。创世记22:6和22:8都有同样的一句话“于是二人同行”,唯有22:7是“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客西马尼中的子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在肉身中的子与永恒中的父之间的距离转瞬间被“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填补了。对于很多的我们,耶稣三次的祷告,意味着我们信仰生命中,那漫长的属灵暗夜里一次次的流泪祈祷,直到说“起来,我们走吧!看哪,卖我的人近了”——我们放下自己,再次背起我们的十字架,与神同行。
什么是“至于死的罪”?使徒约翰不希望今天的读者们脱离书信当时的背景解读。他期待紧跟使徒们的读者们,以牺牲之爱为那些摇摆不定的、甚至因为跟随敌基督者而离开的群体代求,让他们因为爱而被坚定、被回转。“至于死的罪”指的是那位“幻影派”的代表克林妥(Cerinthus)所行的“真理的仇敌”之事。或许有人会质疑作者“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缺乏爱心。然而,对“克林妥”们恰恰不是一味怜爱,而是转身离开,反而可能会促使他们悔改。因为人往往觉得会永远失去某样东西时,才会突然意识到其珍贵。
我们来一起思想三个问题,
第一,你是否曾为某事恒切祷告,但随后心意更新而变化后,明白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后不再执念?
第二,“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意味着祷告者明白神的意思。你是否有过晓得神的意思起初却难以顺服,持续祷告后放下自己的经历?
第三,作者所说的以牺牲之爱为人代求对于代祷者可能会经历什么样的心理历程?为什么神听这样的祷告?
我们来一起祷告:坐在父神右边的耶稣,你是那一位以牺牲之爱为我们代求的主,我们之所以今天在信仰的旅途中站立、行走,不是因为我们刚强,而是因为听祷告的神给我们的恩典。求你让我们加入到这样的为罪人代求的行列,因为这是父的旨意,是我们向父所存坦然无惧的心。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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