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姐妹平安。我们今天一起来思想的经文是约翰一书2:1-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人行恶已然可悲,若还以宗教为自己的恶行做注脚,就是可怜了。当第8节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这难道不会让有些读者为自己的罪行开脱?既然信徒不能说自己无罪,偶然开一两次小差有何不可呢?使徒约翰似乎察觉一些听者心中的思忖,于是立即说他写前面的话之目的“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让他们断绝一切为罪行寻找理由的念想。
为什么使徒在约翰一书1:8-10所说的可以实现“不犯罪”的结果?一方面,蒙恩的信徒在光明中行事为人,不去故意犯罪;但“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加拉太书6:1)时,犯罪之人不自欺,而是认自己的罪,且相信因为耶稣基督作为中保,其罪就被赦免、不义被洁净。感恩中的他更加坚定地“行真理”,以此走过一个个的起落、却又是不断向上的旅途,直到生命终点进入到“不犯罪”的永恒之中,如下图: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在原文中是现在时态。耶稣基督作为“挽回祭”的意义不仅在于曾经在世上的代赎,还是现在在天上的代求。前者是“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后者是祂在父神的面前平息信徒在行为上不忠不义的愤怒。在护教性质的约翰一书中,作者不愿意读者群体因为得蒙如此洪恩而陷入优越感的试探,强调挽回祭的普世性,如同在后文中,作者说“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约翰一书4:14)。显然,使徒约翰所要维护的不是缺乏宣教异象的宗教团体,而是培养具有普世胸怀的信仰生命。
我们来一起思想三个问题,
第一,一种是不能完全明白神心意的马利亚祷告“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一种是用圣经的话给自我中心的想法做支持,二者在出发点、过程中以及结果上有何不同?
第二,被神医治、得到供应等是恩典,但与赦罪之恩有何不同?请分享一次你被饶恕时的感动和随后的改变?
第三,你信仰道路上是否有过因基督徒身份而生的优越感?是如何改变的?
我们来一起祷告:主耶稣,进入生命尾声的使徒约翰亲切称呼读者们为“我小子们”。我们感谢你那些在基督里生育、牧养我们的前辈们,他们不但用话语之道教导我们,更是用生命之道激励我们。求你让我们也领受、也传承,让基督的爱在空间里传至地极,在时间中传到永远。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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